2018年08月21日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到我司进行监督检查,检查发现本公司在2018年05月25日出具的佛山市南海罗村华泰皮件制品厂(佛)致正检测 委字(2018)第 0134号报告中,pH测量项目在检测时测量不符合规范,我司一直秉承检测工作的公正性、科学性和准确性,为确保检测数据准确,现决定采取以下措施: 1.告知客户佛山市南海罗村华泰皮件制品厂(佛)致正检测 委字(2018)第 0134号报告情况,并对报告进行回收。 2.与客户重新协商对该项目进行复测,并签订复测协议。